如果你,婚姻法,婚前,有份,們沒進行
提問: 這個店,我有沒有份?占多少?怎么算? 問題補充: 談戀愛的第一年,男友辭職向家里借了十幾萬開店,一直沒起色,賺的錢剛夠還家里,第二年,我們結婚了,婚后半年,為了擴大經營,又向家里借了十幾萬,我也問娘家借了十幾萬共同投資到店里,并自己打理,現在生意做的很好,我還了娘家的錢,他也還了家里的,可是現在他家要用到什么錢,包括上一輩的贍養費,弟兄學技術做生意的成本全都到我店里來拿,前前后后也有8萬多了,而且他也不跟我商量,拿走就拿走了,他的理由是,之所以有今天這個店,全是因為當初他家出的錢,我不知道這個店現在到底有沒有我的份?如果有,占多少?該怎么分攤? 医师解答: 當然有份!如果你們沒進行婚前財產公證,那么根據婚姻法,你擁有你們共同財產的一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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