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,得主,精神病,感情,答案
提問: 快速得到離婚 問題補充: 看到他的人品老實才和他很快結婚,也有了女兒。但是婚后沒多久就出現各種問題,真的沒辦法在一起走下去。現在我給女兒改姓了和母姓,他就女兒的生活費都不給,他說過了要是給女兒改姓就沒有生活費。我和他談過離婚問題,他不同意。他說要離婚可以,要還他結婚用掉的2萬元。那錢都用在裝修房子上了,包括生小孩那5000千元共記2萬。在說他也有精神病史,能夠自理,他還在上班。病歷也不在我這里,每看病都是他媽和他一起去的,病歷都放在他媽那里,我拿不到。像這樣我要和他離婚到法院去辦理要多久?開庭時他不到場法院能判決離婚嗎?還有結婚時我媽給我買的培嫁家電之類的東西我能拿回來嗎?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投票選出 配偶患有精神病不能自理的另一方不得主張離婚。起訴-調解,半年后再起訴,分居兩年以的上視為感情破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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