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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法,店主,也不,在此,酒水
提問: 餐館收取開瓶費合理嗎? 問題補充: 昨天和朋友在餐館用餐,當時我們自帶了3瓶紅酒。服務員也看見了,但并沒有人提示我們要收取開瓶費之類的。而在結帳時,說有40元是兩瓶紅酒的開瓶費。這合理嗎?我讓對方出具了寫明是開瓶費的收據,可以憑借這個找消費者協會嗎? 医师解答: 到餐館吃飯,顧客要喝自己帶來的酒水,店主卻要顧客交開瓶費,否則不讓在此就餐,店主的做法不合法。

根據《價格法》的規定,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餐館雖然以口頭的形式告訴了顧客,但這顯然不屬于價格法中“明碼標價”規定的范疇,而且也不在酒店、餐館應收取的服務費之列。因此餐館收開瓶費是不合法的,消費者可拒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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